(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切实防范河豚鱼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汕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河豚鱼及其制品售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一方面加强对经营者的知识宣传,强调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禁止经营养殖河豚鱼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鱼整鱼;所有河豚鱼产品必须由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加工、检验合格并包装后方可销售。另一方面,敦促相关经营主体,要以对公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到不加工、不销售禁止经营的河豚鱼及其制品,如违法加工经营,将受到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
同时,请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莫以身试险,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无合法来源、未按要求加工的河豚鱼。若因误食河豚及其制品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请立即前往医院救治。如发现有非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请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