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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数据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过如何从国家战略与顶层设计落地到实际建设与运营?相关路径看起来还不是很清晰,但近期的一系列举措或将逐渐改变这一点。
首个省级文化大数据公司的架构透露什么?
5月29日,四川省文化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揭牌仪式暨四川省文化数字化建设清单发布会上,四川省文化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大数据公司”)正式成立并落户成都高新区。文化大数据公司是由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峨眉电影集团股份公司六家省属文化企业(单位)成立的。该公司将负责建设运营四川省文化大数据中心,建成四川省国家文化大数据“一中心一平台”(文化大数据省域中心及省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承担数字文化相应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文化新消费场景创新,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开办文化数据交易市场。
图为:四川省文化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列表
据公开消息,四川省文化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是四川新传媒集团(占股42%),后者以川网传媒为主要支撑成立,前身为“因网而生”的四川新闻网。虽然另一股东四川广视通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广电四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占股为13%(排名第二)——但与其他股东差距不大。在此之外的其他股东来自当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广电传媒集团、新华集团、日报集团、电影集团等。可以说,文化领域的主流生产供给机构都有了,其跨越或贯通文化类别的特征非常显著,非常符合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发展诉求(当然这背后都是宣传管理机构)。在媒体融合领域,省级融媒体平台建设主体各种常常陷于各种争抢(乃至分裂)之中。与之相比,四川大数据公司的跨文化行业特色更为显著,倒是可以避免此类问题。
按照文化大数据体系,文化机构(包括文化生产机构与文化消费机构)可通过接入国家文化专网以进一步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其中,广电网络则是为文化专网的承担者。从这个角度,中国广电四川公司位于股东之列是可以预计的。不过,在四川省文化大数据的架构中,新传媒集团的大股东地位则多少有些媒体融合特色。
与此同时,四川省委宣传部发布了《四川省文化数字化建设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和《四川省文化数字化建设机会清单(第一批)》。其中,有两项推介项目和文化大数据公司紧密相关:一个是四川省文化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项目,将服务于文化数据资源的存储、传输、交易和文化数字内容分发。另一个是四川省文化数据服务(交互)平台建设运营项目。会上还重点推介了四川数字文化产业基金项目。一方面,四川省文化大数据中心的核心项目预计将通过上述四川省文化大数据公司运作,并从上述两个项目开始。另一方面,从项目名称看(后者交互平台)或更多面向文化消费端,这或是新传媒集团更多可以参与提供的。也就是说,四川省已经初步勾勒出该省文化大数据的发展路径。
从传媒发展角度看,自媒体(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泛滥是过去数年的重要监管问题;所以,在供给侧必然要确保主流媒体机构的主流地位。但在网络泛在化形势下,必要的消费端开放性是必然趋势。这些道理对文化大数据的发展也是很值得借鉴的,这亦或是上述股权架构及核心项目的逻辑。
文化大数据的逻辑思考